西斯汀聖堂歌詠團財務管理案:三名被告獲判有罪
(梵蒂岡新聞網)西斯汀聖堂歌詠團財務管理案在梵蒂岡法院經過了一年半的審理程序後,三名被告全部獲判有罪。此案的刑事訴訟程序於2023年5月24日啟動,今年12月10日結束,審判長是皮內亞托內(Giuseppe Pignatone)。一審判決宣布,西斯汀聖堂歌詠團前指揮、慈幼會士帕隆貝拉(Massimo Palombella)蒙席被判有期徒刑3年2個月、罰金9千歐元,他被褫奪公權的時間相當於監禁刑期;前財務主任納爾代拉(Michelangelo Nardella)被判有期徒刑4年8個月、罰金7千歐元、褫奪公權終身;妻子羅西(Simona Rossi)女士被判有期徒刑2年、罰金5千歐元、褫奪公權終身。
罪名成立
西斯汀聖堂歌詠團這兩名前任高層人員被控告的主要罪名是貪汙罪、洗錢罪和欺詐罪。該聖詠團在梵蒂岡的禮儀慶典中提供音樂服務,後來成了一個自治單位,也在意大利和全世界巡迴演出。事實上,這兩名高層人員被控告,也是因為他們長期瀆職,在舉辦音樂會的相關事宜上圖利意大利的某些大公司。
此外,在訴訟案的背景下,也已經將三名被告人的部分財產充公,其中包括瀆職罪的獲利。三名被告人必須支付訴訟費用。他們被控告的某些罪名,因證據不足或事實不清而沒有成罪。
案件起源
此案在進入訴訟程序以前,先經過了為期五年的調查工作:教宗於2018年批准對西斯汀聖堂歌詠團的「經濟-行政方面」進行徹查。更早以前就已經有人寫投訴信,尤其是聖詠團孩童的父母們,抱怨該聖詠團參加一些不太符合其創始宗旨的公開活動。因此,教宗下令調查,不當行為和財務管理的亂象才浮現出來。
2019年1月,教宗方濟各頒布手諭,將西斯汀聖堂歌詠團的主管單位從教宗府改為教宗禮儀處,同時把聖詠團的經濟管理職責託付給波佐(Guido Pozzo)蒙席。
2023年啟動訴訟程序
歷經五年後,此案以貪汙、洗錢、欺詐和不當獲利的罪名提出告訴。在今年庭審的過程中,多年來擔任本篤十六世教宗私人秘書、教宗府總管的甘斯魏(Georg Gänswein)總主教也出庭作證。他出庭講述了聖詠團孩童們遭受的嚴苛待遇、相關投訴,以及帳目異常的情況,但他保證,至少他本人沒有「在行政和財務的層面」作出任何「不規範」的行為。然而,這位總主教表明,聖詠團的這兩名高層人員在「誠信和公正」方面令人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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